云南省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、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、损坏补办的处理办法(云南籍)
发布时间:2018-05-07 09:29:59 作者:自考办 浏览量:9221
每年办理毕业证书时三张毕业生审批表,由省考办、主考院校、考生各持一张(如有要申请学士学位考生,将复印一张留作申请学士学位学籍表材料备用)。毕业证书考生个人保管;考生手持的毕业生审批表,由考生本人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保管。
如果毕业证书,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丢失,按国家规定不再补办,但可以有以下弥补办法:
一、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丢失,考生写出书面申请或情况说明(内容包含:由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xxx(姓名)、xxxxxx(专业)、本科、xxxxxx号(毕业证书号)),附上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西科大自考办,西科大自考办提供存档的毕业生审批表复印件盖章;
二、毕业证丢失,考生可写申请或情况说明(内容同上)附上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张,交到西南科大自考办,查实盖章,由西南科大自考办到云南省考试院开取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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