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学考试

云南省关于网上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5-07 09:22:19 作者:自考办 浏览量:7083

各主考院校、州(市)招生考试机构:

今年上半年,我省自学考试毕业证继续通过网上申报、审核、办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所有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的考生必须通过网上申报(网址:http://222.221.6.160:9909/middle.jsp,具体操作见《毕业申报指南(考生)》)。申报时间:2016年6月1日至6月15日。网上申报结束后,考生须携带身份证(含复印件三份)和准考证到申报点(州(市)直属、县(市、区)招考机构或学校办证点)进行签字确认,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材料(具体见《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网上申报须知》)。

二、申报确认点(州市直属、县市区、助学机构)负责通过网络(网址:http://222.221.6.160:9909/sh.html,具体操作见《毕业申报指南(申报确认点)》)对考生进行初审(申报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提供符合其报考专业所规定的、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),并打印《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式三份,由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后,提交申报审核点(州市、助学机构)进行审核。确认时间:2016年6月1日至6月15日。确认工作结束后,申报确认点须将所有签字确认的《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》以及考生其它所有材料上交申报审核点。

三、申报审核点(州市、助学机构)负责通过网络(网址:http://222.221.6.160:9909/sh.html,具体操作见《毕业申报指南(申报审核点)》)对本地区所有考生进行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提交省招生考试院。审核时间:2016年6月16日至6月20日。审核工作结束后,州(市)招考机构将所有纸质材料上交省招生考试院(上交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)。

四、主考院校负责考生的校考成绩、实践和论文成绩,所有成绩的电子数据须通过网络进行导入(网址:http://222.221.6.160:9909/sh.html,具体操作见《毕业申报指南(主考院校)》),该项工作必须在2016年6月1日前完成,导入工作完成后,须将这部分成绩签字盖章后提交省招生考试院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